5月8日下午,我校与汉阴县人民政府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二层会议室举行文化传承与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我校副校长萧正洪、汉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缪红艳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仪式由“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姚若侠主持。
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文学院党委书记孙清潮首先介绍了此次合作协议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他说,合作项目主要包括智库建设、创意策划、文化传播、非遗保护、干部培训、学生实习等6项内容。这是继我校与陕西省文化厅、宝鸡市文广局、佳县人民政府校地合作协议后,由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运作成功的又一个校地合作协议。
仪式上,汉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缪红艳介绍了汉阴县的基本情况。她指出,汉阴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陕南的文化高地,境内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丰富。多年来,汉阴县与陕西师范大学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实施了汉阴县中小学校本研修、《凤堰如歌》歌舞剧、富硒农产品开发等项目,增进了双方的友谊。汉阴县政府将按照框架协议的内容提供保障措施,利用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的师资力量和高水平的专家团队,促进汉阴县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副校长萧正洪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签约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汉阴县是一个集山水胜地、人文渊薮、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等多种特征于一身的历史名县,境内资源十分丰富,这为汉阴县政府与我校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平台,也为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他希望项目在实施中要充分利用资源,拓展思路,探索校县合作创新的新模式,推动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汉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局局长张显斌,汉阴县旅游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沈桂喜,汉阴县文广局副局长张龙斌,汉阴县教体局副局长喻达斌,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名誉主任傅功振、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继凯,我校社会科学处处长马瑞映、文学院副院长樊列武、教务处副处长刘先锋、“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闫文杰等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