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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培计划"陕师大第四期(刺绣)学员报到须知
作者:协同网 来源:协同网 更新时间:2017-03-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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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员:
欢迎您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教育部主办,陕西省文化厅和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简称“研培计划”)陕西师范大学第四期非遗传承人群(刺绣)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员请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之间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一层大厅报到,3月21日起正式上课,4月20日结业。
2.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张复印件。
(2)《研培计划陕西师范大学第四期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一,附件请在协同网“通知公告”或“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xt.snnu.edu.cn,下同;其中,“区县文化部门意见”栏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省文化厅意见”和“陕西师范大学意见”栏内不用填写)。
(3)是传承人的,还需同时携带《研培计划陕西师范大学第四期传承人信息表》(见附件二,其中,“区县文化部门证明是否属实”一栏内需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传承人证书、各种荣誉、重要作品等拍成照片并附说明,
提前发至报名邮箱xietong2011@126.com
;或携带上述证书和作品,到校后由学校统一安排拍照。
(4)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及其电子版(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将照片电子版提前发至报名邮箱:xietong2011@126.com)。
(5)本人刺绣代表作一件,供教师课堂点评所用,结业时交还学员本人。报名时暂不上交,但学习期间会随时通知使用。(代表作必须是装裱好的作品,同时须附作品名称、内容简介,对作品的材质、内容和寓意作出说明,不超过150个字)。
(6)本人珍藏的优秀刺绣作品至少一件,供作品展览和学员相互学习所用,结业时交还学员本人。报名时暂不上交,但学习期间会随时通知使用。
(7)请以《记住乡愁:我的刺绣故事》为题,写一段话或一篇文章,重点介绍自己从事刺绣等手工艺的故事。书写困难者可以口述,请志愿者整理成文,字数不限。有条件者请做成电子版,提前发至报名邮箱;没有条件者可手写,报到时上交。
3.学员食宿
学员食宿由陕西师范大学统一安排。学校为每位学员办理一张临时校园卡,学员凭临时校园卡出入校园,并在学生食堂就餐(每人每天有一定的伙食补助),在博士生公寓住宿(免费)。但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本人自理。
4.工具和耗材
培训所需要的绣凳、绣架和绷框(方形)由陕西师范大学提供,绣线、底布、绣针、饰物、剪刀、手绷等由学员根据各自需要自带。
5.作业
学员结业后,每人须提交一件自己创作的刺绣作品(可在结业后回家创作,三个月以内完成,然后在规定时间展出),同时须提交一篇自己参加培训后的心得体会(可口述,由志愿者整理),字数不限。
6.结业
学员学习期间,原则上不许请假。学员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作业,按时出勤,且无违纪违法现象,将由陕西师范大学颁发全国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表现突出的学员将享受高校、政府、企业等提供的后续服务。
7. 纪律
学员在学期间,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对无故旷课、迟到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书;对违纪违法的学员,将予以辞退并通知学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
8.学员名单以省文化厅最终研究决定的名单为准,此名单已由省文化厅通知到各地市文化局;陕西师范大学只负责与培训相关的事宜,不受理学员名单变更;学员名单的变更需由各地文化局直接报请省文化厅批准。
9.本通知部分条款与原通知有出入的,请以此为准。
附件一:研培计划陕西师范大学第四期学员报名表
附件二:研培计划陕西师范大学第四期传承人信息表
陕西师范大学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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